準則:
堆放的標準要求是在堆放穩定和有保證的情況下,按類型和規格進行堆放,不同種類的數據應分開堆放,避免混淆和相互腐蝕。
冷拉圓鋼廠家禁止在堆放位置附近存放對鋼材有腐蝕作用的物品。
樁的底部應抬高、加固、平整,以避免數據受潮或變形。
同種資料按入庫先后別離堆碼,便于履行先進先發的準則。
露天堆放的,應俯放,下面有木墊或條石,垛面略有傾斜,以利排水,并注意資料安放平直,避免形成彎曲變形。
堆垛高度,人工作業的不超過1.2m,機械作業的不超過1.5m,垛寬不超過2.5m。
垛與垛之間應留有的通道,查看道一般為0.5m,出入通道視資料大小和運送機械而定,一般為1.5-2.0m。
垛底墊高,若庫房為朝陽的水泥地面,墊高0.1m即可;若為泥地,須墊高0.2-0.5m。